碩士班畢業條件
備註:正確請參考本校教務章則及本系修業規定(依入學學年度為主);相關資訊或規定若有變動,依學校及系所公告為主。
畢業學分 | 35學分 |
必修 | 20學分(含碩士論文6學分) |
選修 | 15學分 |
先修課程 | 若未修習過大學部「系統分析與設計」、「資料結構」及「管理學」者,須至本系大學部修習。 |
指導教授 | 學生需於第一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前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指導聲明書」。 表格:指導教授同意指導論文聲明書.odt 指導教授同意指導論文聲明書.pdf |
學術倫理教育 | 自106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博士班研究生,須透過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以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畢為原則,未通過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
英文能力要求 | 碩士班學生(不含身心障礙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及國際學生),須於畢業前通過本校規定之基本英語能力要求,使得畢業。
碩士班學生於入學前二年內須參加一次以上之校外英檢考試,並通過以下所訂定之基本英語能力標準其中一項,但學生入學前已通過本校英語能力要求者,成績證明具同等效力。 (一)全民英檢中級以上。 (二)托福(TOEFL)測驗:需達CEFR B1以上程度。 (三)雅思(IELTS)4級以上。 (四)新多益(NEW TOEIC)測驗成績550分以上。 (五)等同全民英檢中級以上程度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 碩士班學生可選擇第二外語取代英語做為畢業門檻,需達CEFR B1以上程度。
參加以上所列校外各類英檢考試後,須於規定期間內上網登錄英檢系統;未通過標準者,應修習本校研究所「專技英文閱讀」課程通過,始可畢業。 請參閱教務處「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英語能力要求實施要點」。 ※上傳英檢成績後必須送正本至系所查驗,系辦人員才會上網審核資料。 |
計劃書口試 | ◎碩士論文計劃書口試委員會由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組成。委員會至少三人,設一召集人,由非指導教授的口試委員擔任。
◎碩二學生於上學期十一月底前完成論文計劃書口試,若因特殊原因經指導教授同意,得於該學期結束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者,不得於下一學期內提出論文口試申請。 |
提前畢業 | 本所修業期限以2年為原則。但入學後,於有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或下列研討會,發表與碩士論文相關之論文者(需是除了老師之外為第一作者),發表後使得申請學位論文口試,辦理提前畢業。資訊管理學會舉辦的「全國/國際資訊管理學術研討會」或「資訊管理研究暨實務研討會」、「全國/國際計算機會議」(National/International Computer Symposium)、台灣網際網路研討會(TANET)、全國資訊安全會議或資訊相關的國際研討會(需是以英文發表之論文)。 |
外系選修 | 修習他所與論文題目相關之課程以最多一門為原則,惟事先徵得指導教授同意者得再多修一至二門。 |
修業期限 | 碩士班修業期限以一至四年為限。 |
承辦人員:張嘉君助理 電話:05-5342601分機5306 changcch@yuntech.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