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修業要點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 大學部修業要點
四技 畢業學分數: 136學分(108~113學年度入學適用)
- 必修: 95 = 30 + 65 (院共同必修14+系必修51)
- 選修: 41 (含修習外系學分數: 20)
- 四技學生選修本系以外課程,上限為20學分可納入畢業總學分。
- 承認各學院所開設之專業課程為選修學分,校共同課程認列語文與資訊相關專業課程,需完成以下任何一種選課選擇方得畢業:
- 本系專業選修課程至少修足21學分。
- 學生得於本校學程(通過校課程會議實施之跨領域學程中擇一修習,學生必須依照該學程修課規範要求進行修課。凡修畢該學程者,本系專業選修課程只須滿足至少修足15學分,外系選修課程提高認列為26學分。
- 校院共同課程僅認列語文、資訊相關課程;體育、軍訓等不計入畢業學分。
- 選修課程可選修任何年級之課程,但不承認任何進修部或碩士在職專班課程為畢業學分。
- 海外中五生:除原畢業學分外應加修12學分,全校課程皆可選修
二技 畢業學分數:72學分(108~111學年度入學適用)
- 必修: 36 = 10 + 26 (院共同必修2+系必修24)
- 選修: 36 (含修習外系學分數: 15)
- 二技學生選修本系以外課程,上限為15學分可納入畢業總學分。
- 承認各學院所開設之專業課程為選修學分,校共同課程認列語文與資訊相關專業課程,需完成以下任何一種選課選擇方得畢業:
- 本系專業選修課程至少修足21學分。
- 學生得於本校學程(通過校課程會議實施之跨領域學程中擇一修習,學生必須依照該學程修課規範要求進行修課。凡修畢該學程者,本系專業選修課程只須滿足至少修足15學分,外系選修課程提高認列為21學分。
- 校院共同課程僅認列語文、資訊相關課程;體育、軍訓等不計入畢業學分。
- 選修課程可選修任何年級之課程,但不承認任何進修部或碩士在職專班課程為畢業學分。
- 必選課程:【程式設計】、【資料結構】、【管理學】、【系統分析與設計】共4科。於專四、專五修習及格者,可向資管系系辦公室申請先修免修。如未獲通過者,則必須選修相關課程且成績及格,才符合資管系畢業資格。
二技 畢業學分數:72學分(112學年度之後入學適用)
- 必修: 33 = 10 + 23 (院共同必修2+系必修21)
- 選修: 39 (含修習外系學分數: 15)
- 二技學生選修本系以外課程,上限為15學分可納入畢業總學分。
- 承認各學院所開設之專業課程為選修學分,校共同課程認列語文與資訊相關專業課程,需完成以下任何一種選課選擇方得畢業:
- 本系專業選修課程至少修足21學分。
- 學生得於本校學程(通過校課程會議實施之跨領域學程中擇一修習,學生必須依照該學程修課規範要求進行修課。凡修畢該學程者,本系專業選修課程只須滿足至少修足15學分,外系選修課程提高認列為21學分。
- 校院共同課程僅認列語文、資訊相關課程;體育、軍訓等不計入畢業學分。
- 選修課程可選修任何年級之課程,但不承認任何進修部或碩士在職專班課程為畢業學分。
- 必選課程:【程式設計】、【資料結構】、【管理學】、【系統分析與設計】共4科。此四科於專四、專五修習及格者(不含重補修專一至專三課程),可向資管系系辦公室申請先修免修。如未獲通過者,則必須選修相關課程且成績及格,才符合資管系畢業資格。
AI技優專班 畢業學分數:128學分(110~113學年度入學適用)
- 必修: 83 = 30+ 53 (院共同必修2+系必修51)
- 選修: 45 (含修習外系學分數: 12)
- 學生選修本專班課流圖以外課程,上限為12學分可納入畢業總學分。
- 以選修外系專業科目為主,選修軍訓、通識科目(含體育)皆不予認定。
- 認列符合下列條件之本校外系課程為本專班專業選修:
- (1)課名及學分數相同(不可以少抵多)。
- (2)其教學大綱經本班原授課老師審核為可認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