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在職專班畢業條件

    

備註:正確請參考本校教務章則及本系修業規定(依入學學年度為主);相關資訊或規定若有變動,依學校及系所公告為主。

畢業學分   36學分
必修   21學分(含碩士論文6學分)
選修   15學分
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第7條:畢業總學分數之遠距教學課程學分數,不得超過畢業總學分數之二分之一。

 

指導教授 學生需於第1學年第2學期結束前,上網至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系統→「碩博士論文」項下填報「論文題目暨指導教授」,列印表格:論文題目暨指導教授提報單 (送系辦留存);並於系務會議審議研究生提送之論文題目是否與本系之專業符合。
學術倫理
教育
自106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博士班研究生,須透過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以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畢為原則,未通過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計劃書
口試
事項(1) 碩士論文計劃書口試委員會由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組成。委員會至少三人,設一召集人,由非指導教授的口試委員擔任。
事項(2) 論文計劃書口試時,須填寫表格「論文計書評審表」,口試完成後,送系辦留存。
▲口試委員若有本系專任老師,須填寫表格「論文計劃審查申請書」(送系辦留存)
提前畢業 本系碩士班修業期限以2年為原則。但入學後,於有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或下列研討會,發表與碩士論文相關之論文者(需是除了老師之外為第一作者),發表後始得申請學位論文口試,辦理提前畢業。資訊管理學會舉辦的「全國/國際資訊管理學術研討會」或「資訊管理研究暨實務研討會」、「全國/國際計算機會議」(National/International Computer Symposium)、台灣網際網路研討會(TANET)、全國資訊安全會議或資訊相關的國際研討會(需是以英文發表之論文)。

▲ 請於申請學位論文口試前,填寫表格「提前畢業申請表,送系辦留存;並於系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始得辦理學位論文口試

 

論文口試
學位考試
提出論文口試申請前至少一個學期,須完成論文計劃書口試。論文口試之重要說明

事項(1) 申請論文口試,須依當學期本校行事曆規定時程,申請截止前,上網至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系統→「碩博士論文」項下填報「學位考試委員名單登錄」,並列印申請表、繳交審核表1份,送交系所辦理。
事項(2)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三至五人,其中系外委員人數不少於三分之一。
事項(3) 口試時,需上網至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系統→「碩博士論文」項下「學位考試評分表審定書列印」,印出審定書1份、總評分表1份及評分表3份,並準備口試費收據1 (僅給校外委員填寫即可.若是多位同學找同一位校外委員,可簽在同1張收據即可。)
備註:口試後繳交學位考試評分表及審定書正本, 經系所主管簽章後將學位考試評分表(評分表、總評分表)及論文口試審定書(請於送交正本前先行影印留存)等正本1份,送教務處課教組登錄。
撤銷學位
考試
  • 未能於當學期舉行學位考試者,應於學位考試辦理期限前,填寫「撤銷申請書」 向系所辦理撤銷,否則以一次不及格論。
    ※申請撤銷者須於期限前將經指導教授、系所主任簽核完成之「撤銷申請書」送交系所辦理撤銷。 
異動
口試委員
學位考試委員有異動時,請於學位考試3天前填寫「學位考試委員異動申請表」 ,附上原學位考試申請書(影本或系統介面資料),送課教組辦理系統上資料變更。
論文
繳交冊數
辦理離校手續時,須繳交學位論文紙本,送交資管系辦(1冊)、教務處課教組(1冊)、圖書館(1冊)論文內應有及「審定書」影本,論文格式請參照教務處規定
圖書館
論文上傳
  • 相關問題請洽圖書館 分機2636~2638
  • 請依「學位論文格式規範」於口試完成後配合本校圖書館論文上傳期限登入博碩士論文系統網頁完成論文全文上傳。
  • PDF電子檔經審核通過後再行紙本列印,並至圖書館繳交論文紙本1冊及簽署「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等。詳細資訊請至圖書館「博碩士論文系統」查詢。
畢業資訊
資訊系 ※相關問題請洽註冊組 分機2215

  • 「指導教授離校同意書」下載及辦理畢業離校資訊
    學校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系統→註冊組離校公告
  • 研究生辦理離校手續期限:
    畢業證書領取期限及離校手續截止日依學校學年行事曆為準,未完成者,次學期應再註冊。※本學期領取截至日依註冊組公告。
各單位要求 本學期考試與畢業離校資訊-參考教務處最新消息
修業年限 修業最高期限:10學期
碩專班修業年限為1至4年,因特殊需要得酌予延長修業期限,並以1 年為限。
碩專班承辦人員:柯助理 05-534-2601轉分機5307kocheer@yuntech.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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