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管系博士班113學年度第2學期如欲以Paper抵免資格考,請於114年5月15日17:00備妥資料向系辦提出申請。

 

請繳交:

1.資格考試抵免申請表(共2表)

2.檢具證明(當期期刊封面及索引、期刊已發表1年完整的索引、等級證明、接受或發表證明、線上期刊列印含網址或紙本期刊影印…)

 

(申請抵免時間每年5月及12月中旬左右,申請表格請參考附件1)

 

※注意事項:

一、資格考試相關規定:

1、以參加筆試為原則,並應於入學後五年內完成(休學期間不計)。

2、筆試一科成績高於50分(含)者得申請以15點的論文抵免筆試科目。

3、資格考試年限最後一年,得申請資格考計畫考試,通過後得申請以15點的論文抵免筆試科目。資格考計畫考試委員由指導教授召集系上專任含編制外專任(專案)教師,至少共3位擔任。

二、資格考總點數達15點者為通過。(通過資格考筆試,每科5點)。

三、改採抵免資格考科目,抵免點數計算方式如下:

1、經系所認定之MISQ、JMIS、ISR及JAIS四種期刊,一篇40點。此項扣抵外之點數,可流用至畢業資格點數。

2、SSCI, SCI及SCIE期刊一篇15點。

3、TSSCI、A&HCI及Scopus期刊一篇10點。

4、發表於PACIS、AOM、HICSS、ECIS及ICIS國際學術會議論文一篇5點。

5、具EI等級之國際學術會議英文論文(須以英文撰稿和口頭發表)一篇5點,本項目上限為5點。

四、申請抵免的論文之主題需與發表的期刊之徵文目標與範圍相符。

五、抵免資格考筆試科目之論文需經本系博班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經系務會議備查。

六、申請抵免之期刊必須是博士班入學後,且以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所)名義發表

七、已抵免之期刊或研討會論文,不得再申請博士學位考試之用且點數不得流用(第三點之1除外)。

八、申請抵免之期刊或研討會論文,需含本系教師為共同作者,且除本系教師或指導教授外需為順位第一位作者(且不得並列第一作者),且通訊作者需為本系教師或指導教授或申請學生本人。

九、碩士論文成果發表不得申請抵免,唯碩士論文延伸內容(30%以上的差異)發表者需經本系博班委員會審核通過,並經系務會議備查後方可抵免。

十、抵免審查產生未規範之疑義,得召開博班委員會議討論後議決。

 

(以上為112資格考相關公告,詳細及正確資訊請以入學年度之修業要點規定為主。)

 

 

附件:

1-1.資格考試抵免申請表-112級適用(DOC)

1-1.資格考試抵免申請表-112級適用(PDF)

 

1-2.資格考試抵免申請表-111級(含)前適用(DOC)

1-2.資格考試抵免申請表-111級(含)前適用(PDF)

 

2.資格考計畫考試評審表(博五適用)(DOC)

2.資格考計畫考試評審表(博五適用)(PDF)

 

3.資格考試抵免撤銷申請表(DOC)

3.資格考試抵免撤銷申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