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109(1)學分費繳費單已上傳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請下載單據完成繳費。
學號請輸入含英文字 共9碼 |
| 二﹑ | 收費管道:台灣銀行、信用卡、ATM、統一、全家、OK、萊爾富。
(請使用上述繳費管道繳費,方能使台灣銀行自動銷帳) |
| 三﹑ | 繳費期限:即日起至109年11月03日(二)止。 |
| 四﹑ | 應繳費對象:碩博士、大學部延修生、大學部具教程資格者。 |
| 五﹑ | 上述學生本學期辦理貸款者﹐則無學分繳費單。貸款部分伺銀行撥款後
再行處理 。粗估約11月下旬計算完畢。 |
| 六﹑ | 碩二、博二:加收「論文」3學分。 |
| 七﹑ | 無法自行印單者請來電分機2434,本組將另行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