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大學部與在職班學業需達到以下條件:
  (1) 四技生要修滿 136 學分,包含共同必修 30 學分(含通識課程 8 學分),專業必修 68 學分,選修至少 38 學分。  
  (2) 二技與在職班生要修滿 72 學分,包含共同必修 10 學分(含通識課程 2 學分),專業必修 26學分,選修至少 36 學分。  
  (3) 完成以下任何一種課程選擇(學程):
資訊管理深度選擇:資訊管理類 15 學分,資訊與技術類 6 學分。
資訊技術深度選擇:資訊與技術類 15 學分,資訊管理類 6 學分。
 
  (4) 二技非資科背景必選修程式設計、資料結構、系統分析與設計。
二技非商科背景必選修管理學。
 
  (5) 任一課程,為通過該課程之先修課程者,不得選修該課程,但經任課老師同意者例外。  
  (6) 本系承認管理群各系所開設之課程選修學分,但須擇訂一或二學程 (修工管、企管、財經系的課也需走該系的學程),非管理群之課程最多承認六學分。